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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医院眼镜店租赁(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作者:xjk01 日期:2022-01-14 15:49:24 点击数:

蒙自市人民医院眼镜店租赁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蒙自市人民医院眼镜店租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11-5层②号获取采购文件,并2022年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孜鑫招字KY(2021)NO-01;

2.项目名称:蒙自市人民医院眼镜店租赁;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R竞争性磋商 □询价;

4.范围及概况:

4.1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

4.2预算金额:不少于50万元/年;

4.3服务期限:与中标单位先签订一年的试用期合同,履行合同最后一个季度,由采购人对到院、在院的人员进行满意度测评,满意度达到80%及以上的,可以续签三年合同。(租期内如承租人有违约或重大违法行为,出租人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4.4院方只提供场地及供电、供水等相关基础设施(水电费、城市垃圾清运费用按照相关主管部门收费标准按实际发生计量每月结算支付一次),不提供承包期间住宿及办公地点。店铺装修风格与医院协调,装修装饰风格方案需经采购人同意方可进行,若中标单位需重新装修,设计及施工产生的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4.5要求及经营范围:经营产品必须有合法正规进货渠道,符合国家标准,不得经营三无产品,不得在租赁场所内进行违法活动,不得从事与无关业务不得经营国家规定限制和禁止经营的项目,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须提供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件;

采购人有权利对成交人的经营进行监督、考核,定期进行安全、经营和价格等各方面的监督管理、检查考核,根据检查结果,成交人有违规行为时,采购人有权按双方事先约定的考核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罚,屡次违规又不整改的,采购人有权中止租赁协议。成交人所售眼镜价格不得高于同品牌市场价;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成交人(单位)成交后不得转包。

二、磋商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以下材料:

1.1磋商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未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任意一年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后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且所提供报表须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新成立的公司提交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书面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废标条款);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新成立的公司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磋商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1.6磋商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2.2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享有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证明材料)。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的规定,磋商申请人须提供具有第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或国家新颁发的有效注册证件;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磋商申请人,才可参与本次磋商。如磋商申请人为了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磋商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2117日至 2022121日(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号1幢1-5层②号);

3.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到现场获取。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2年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号1幢1-5层②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申请文件,视为撤回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开启

1.时间:2022年1月27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号1幢1-5层②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蒙自市人民医院官网(https://mzsrmyy.net/)、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蒙自市人民医院    

 址:蒙自市天马路89号

联系方式:张乐艺 0873-3741293       

   

2.采购代理机构:云南孜鑫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蒙自市双河小区和顺街27号1幢1-5层②号

联系方式:158877381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工

联系方式:15887738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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