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红河州医疗质量控制中心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在各有关医疗机构申请的基础上,州卫生健康委于2021年11月6日组织省级、州级专家进行了遴选评审,拟同意成立红河州职业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等8个中心,现公示如下:
序号 州级质控中心 挂靠单位 1 红河州职业病诊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三人民医院 2 红河州呼吸系统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3 红河州神经系统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开远市人民医院 4 红河州普通外科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5 红河州消化疾病质量控制中心 蒙自市人民医院 6 红河州口腔颌面外科质量控制中心 蒙自市人民医院 7 红河州门诊质量控制中心 个旧市人民医院 8 红河州血液病医疗质量控制中心 红河州第一人民医院 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算。 联系电话:0873-3733177 邮箱:hhwsyzk@163.com 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公示期间,如对拟成立的医疗质量控制中心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红河州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科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