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一、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蒙自市人民医院的委托,对蒙自市人民医院输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永道招【2021年】第115号
1.2项目名称:蒙自市人民医院输血信息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3预算金额:33.78万元
1.4最高限价:33.78万元
1.5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是否接受 进口产品 | 详细参数 |
1 | 临床医生工作站管理 | 1 | 项 | 否 | 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
2 | 临床护士工作站管理 | 1 | 项 | ||
3 | 输血科工作站管理 | 1 | 项 | ||
4 | 医务处工作站管理与手术室用血管理 | 1 | 项 | ||
5 | 与第三方系统的接口 | 1 | 项 | ||
6 | 试剂耗材管理 | 1 | 项 | ||
7 | 报告智能审核管理 | 1 | 项 |
注:报价不得高于或等于最高限价。
1.6工 期:合同签订后50个工作日。
1.7质量要求:符合行业标准及招标人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1.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3.2 财务要求:提供 2019年或 2020 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会计报表(2021年新成立公司不能提供的,经书面说明后,不作废标处理),没处于财产被冻结状况。
3.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2021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完税凭证)。
3.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招标申请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并提供查询截图(必须同时提供“信用中国”、“云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截图)。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招标。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招标响应文件将作废标处理。
四、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1月23日起至2021年11月29日(国家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号)。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获取除外】、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上报名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伍佰元整(¥500.00元),售后不退。
七、响应文件的递交
1、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21年12月03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
2、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地点及磋商地点: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及蒙自市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蒙自市人民医院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89号
联系人: 张乐艺
联系电话:0873-3741293
采购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蒙自市文昌街4号
联系人:王芳、孙文娇
电 话:0873-3055420
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