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医院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蒙自市人民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蒙自市人民医院第三方审计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商)承担本项目,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磋商申请人提出磋商申请。
2.1服务地点:蒙自市人民医院。
2.2控制价:参照《云南省会计资产评估中介机构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云计收费[2003]52号)计算公式计算服务费的80%。(报价不得高于等于)
2.3服务期限:3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4服务范围:蒙自市人民医院所涉及的招标(采购)项目的审计、财报、税务、清算等内容,并配合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的审查备案工作。
3.1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财政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会计师证,并注册在本单位。
3.3财务要求:提供2020年度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表真实准确、数据清晰。注:如有新成立企业则附成立之后经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或银行资信证明。
3.4投标人信誉良好,当前无任何不良行为记录,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中国(云南)”网站(http://www.yncredit.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1各磋商申请人请于2021年11月17日至2021年11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号)获取磋商文件。领取磋商文件时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售后不退。
6.1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26日下午14:30时前(北京时间),地点为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蒙自市文昌街4号)。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磋商公告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公开发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采购人:蒙自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张乐艺
地 址:蒙自市天马路89号
电 话:0873-3741293
代理机构:红河永道工程项目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芳、孙文娇
地 址:蒙自市文昌街4号
电 话:0873-3055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