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自市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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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自市人民医院舆情应对及舆论引导 工作方案

作者:xjk 日期:2020-03-23 09:17:53 点击数: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和处置突发新闻,进一步做好医院舆情回应工作,促进医院与媒体良性互动、引导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有利于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的舆论环境,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统筹组织,将舆情应对处置和舆论引导工作纳入我本院常规工作统筹安排,由医院党政联席会统一领导,院办组织协调。

(二)监测预警,及早防范。加强网络信息监测、报告、通报制度,及时发现和掌握互联网上涉及本院动态性、苗头性和预警性信息,做好分析研判,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和控制措施,及时预防和消除不良影响。

(三)及时准确,公开透明。遵循“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打好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主动仗。针对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满足群众信息需求,防止出现因处置不当造成信息失真和谣言泛滥。

(四)主动引导,突出重点。坚持“准确报道事实、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站宣传报道本院妥善处理事件的情况,引导公众以健康的心态看待社会及网络舆论,相信我院公正解决问题的能力,使舆情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事件的妥善处理。

三、舆情应对工作

(一)适用范围

蒙自市人民医院应对的舆情适用范围是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手机客户端、微信、微博等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进行采访报道或公众反映可能或已经引发社会舆论及网络舆论关注的涉及本院工作事务的相关信息。

(二)工作职责

1.医院及各科室要高度重视舆情应对舆论引导工作,切实增强舆情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研判、回应机制,落实回应责任,避免反应迟缓、被动应对现象。

2.为统一口径,确保应对处置工作及时有效,院办会同宣传科做好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工作,必要时可确定牵头科室;对特别重大的舆情,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指导、协调、督促相关部门做好舆情应对处置工作。

3.涉及医院突发或重大事件的舆情,院办为第一责任主体,医院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涉及科室的舆情,按照分级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涉事责任科室为第一责任主体,科室主任为第一责任人,院办、宣传科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对涉及多个科室的舆情,院办为舆情回应的第一责任主体,院办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涉及多个职能科室的舆情,相关科室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对处置工作,各科室相互加强沟通协调和配合。

4.院纪委负责对违规责任人教育处理,宣传科负责每日舆情监测和发布,对涉及我院的负面新闻或领导干部信息,短期内可能形成网上舆论热点的,宣传科要争取在第一时间展开全网搜索和动态监测,并及时提交综合情况报告,为应对处置提供决策依据。

(三)舆情监测

各科室要做到守土有责,建立舆情监测机制,落实兼职舆情监测员,负责本科室的日常舆情监测工作,第一时间上报舆情信息。院办为舆情信息管理及应对处置归口管理部门,统一综合上报监测情况和分析报告。

四、舆论引导工作

(一)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

1.医院新闻发言人由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当任人选,医院一般性事务新闻发言人为周洪兴,其他涉及到各院级领导分管工作的,分管领导为新闻发言人。其职责为:根据医院授权,负责主持或召开本院新闻发布会。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新闻发言人应在事发后2个小时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实际情况,对如何进行新闻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同时,负责核实突发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及时组织起草新闻通稿、新闻发布会主持词或新闻发布词,报医院党政联席会审批。

3.院办负责统一协调组织本院的新闻发布工作,及时召开报医院党政联席会,确定召开新闻发布时间,地点,参与发布会的媒体范围,联系和邀请参会记者。

(二)建立舆论引导工作机制

1.医院党政联席会为舆论引导工作常设领导机构,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决策本院舆情应对及舆论引导工作的开展。

2.针对本院的突发新闻舆论事件,院办按照医院党政联席会的决定,认真组织好新闻媒体参与突发事件发生现场的新闻报道工作。包括向记者介绍情况、为记者提供必要采访条件、管理现场采访记者、提供新闻通稿等具体工作。

3.本院积极响应社会反映的问题,增进社会对医院的了解,降低负面影响效应,对于涉及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包括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群体性突发事件、医患暴力冲突、影响医院声誉和其他突发事件;有关医院负面信息等会在短时间内增长迅速,转载、转发、评论数量大的事件,应快速反应、及时发声,争取在第一时间进行应对处置,相关舆论最迟应在24小时内进行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召开新闻发布会或在媒体平台持续发布事件处置权威信息。

4.宣传科要进一步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和交流互动,加强与有关新媒体和网络媒体的沟通,确保舆论引导的准确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五、工作纪律

(一)未经医院授权或同意,未经医院统一口径,任何人不得擅自接受媒体采访,并向新闻媒体公布有关事件的情况。

(二)面对媒体采访或调查必须做到:统一指挥,事实准确,立场坚定,审时度势,因势利导,妥善处置。要按照第一时间“快讲事实,重讲态度,诚讲措施,慎讲结论”的原则对舆情进行处置,同时将具体处置办法及时报至医院审核通过。经调查认定,不符合事实和不利于安定团结的舆论,应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公布调查结果;向有关部门报告,澄清事实。积极释疑解惑,化解矛盾,消除影响,控制事态的发展蔓延。对于事实清楚、情况明确的,要实事求是、言之有据、有的放矢,避免自说自话,力求表达准确、亲切、自然,对存在问题应依法进行处理,提出改进管理和服务的措施,并实时公布信息。

(三)严格内部审核管理,对医院职能部门或科室已建立的新媒体公共平台,如微博、微信、QQ群等,要集中梳理,规范管理,一律到宣传科进行备案管理。避免人为舆论热点问题,炒热热点,严禁因个人的诉求或不满,进行不负责任的人身攻击,擅自散布不利于医院团结和发展的相关信息、虚假信息,影响恶劣的,医院将采取警告、诫勉谈话、行政记过、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理措施,造成违法的,提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未按照本工作方案要求及时开展应对处置工作,或处置不当、存在推诿扯皮的,引发严重舆论事件,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医院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相关责任,同时年终考核评比予以“一票否决”。

六、本方案由医院党政联席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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